首页/ 新闻首页/ 深度评论/ 吊顶侵权频现 杭州奥普发布声明承认侵权
吊顶侵权频现 杭州奥普发布声明承认侵权
编辑

2015-01-09 17:14

1094
随着集成吊顶行业的发展和壮大,企业应更重视产品的保护意识,产品商标专利意识等,方能促进企业和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近日,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在《中国消费者报》2015年1月7日版A3版的声明引起了集成吊顶行业的普遍关注。该声明称,“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的金属吊顶扣板上使用‘AUPU奥普’侵犯了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aopu奥普’注册商标专用权,特此说明。”

杭州奥普声明

杭州奥普声明

  早在2014年11月,中国吊顶网(www.cuwell.com)也报道过相关专利侵权纠纷案(《吊顶知识产权案 各执一词或成罗生门》),佛山市锦绣明天建材有限公司起诉佛山市永道建材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多项专利,诉讼赔偿340万。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浙江现代新能源企业作为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aopu奥普“的专有使用权。企业通过注册商标使其商品获得经济效益,形成独特的品牌形象,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信赖,还可阻止诸如假冒之类的不正当竞争,同时,依法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也鼓励企业创新。

  随着集成吊顶行业的发展和壮大,企业应更重视产品的保护意识,产品商标专利意识等,方能促进企业和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吊顶网

瑞翔传媒官网展示详细的瑞翔传媒产品报价瑞翔传媒加盟合作流程、瑞翔传媒效果图瑞翔传媒怎么样?是几线品牌等信息,同时瑞翔传媒全国空白区域招商,瑞翔传媒加盟, 诚邀全国集成吊顶代理商共创未来!点击查看更多集成吊顶加盟集成吊顶品牌集成吊顶十大品牌等信息!
关键字阅读

集成吊顶 集成吊顶侵权

阅读上一篇

阅读下一篇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转载、企业供稿、其他(非本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企业供稿(包括供稿配图),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站赞同作者观点,本站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2、凡本网注明"原创"的内容,均为吊顶网原创,转载时请在显眼位置标注“来源:吊顶网”。

3、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或者使用了版权图片,请与我们联系(0573-82828699)或发送邮件至2996548702@qq.com,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侵权内容或版权图片。吊顶网将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附则:对免责及版权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吊顶网所有。

相关阅读
+ 查看更多 +
  • 瑞翔传媒感兴趣

    即刻提交资料,加盟管家马上与您取得联系

    加盟管家

    王老师

    18005730356 在线加盟咨询
    猜你喜欢
    + 查看更多 +
    最新资讯
    + 查看更多 +

    加盟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吊顶网展示详细的集成吊顶加盟信息,同时集成吊顶现面向全国空白区域招商,诚邀加盟商共创未来!

    点击查看更多 集成吊顶品牌集成吊顶加盟等信息!

    吊顶网 - 集成吊顶值得信赖的平台
    Copyright © 2006-2024 cuwel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我对 集成吊顶 很感兴趣

    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